18143453325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8143453325 在线咨询
所在位置: 首页 > 营销资讯 > 网络推广 > 雷区2:心存侥幸,已注销的公章还在用

雷区2:心存侥幸,已注销的公章还在用

时间:2022-03-19 14:42:01 | 来源:网络推广

时间:2022-03-19 14:42:01 来源:网络推广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依法设立的企业在注销后,其印章应由制章单位回收,若无制章单位则由股东自行销毁。

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部分企业心存侥幸,在公司已经注销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原公司抬头的公章、业务章等签约、经营。

那么,已注销的公章继续使用会有什么后果呢?笔者针对此问题做简单了解:

如果企业无关人员使用,例如公章被盗取,则涉及违法行为,该合同无效;该使用公章的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由印章使用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是原企业关联人使用印章,并且,合同的相对方作为善意第三方并不知道该公章已注销,那么其有理由相信该人能代表该公司。且,即使该公章真的注销,签订的合同也依然有效,则无论签订的条约如何,公司必须承担履约责任。

关键词:注销

74
73
25
news

版权所有© 亿企邦 1997-2022 保留一切法律许可权利。

为了最佳展示效果,本站不支持IE9及以下版本的浏览器,建议您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点击下载Chrome浏览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