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的推广渠道和被误读的二级代理商
时间:2022-03-16 00:33:01 | 来源:网络推广
时间:2022-03-16 00:33:01 来源:网络推广
众所周知,百度推广在百度营收占有重要地位。正是这块重要业务,其背后的商业模式备受关注,而这就涉及到百度推广渠道的问题。《财新周刊》调查发现,百度的推广渠道,按照地域划分,可以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百度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设立的分公司,由百度直营;第二部分为KA(Key Account),即大客户,主要是跨国企业或大型国内企业,由百度KA代理商提供服务;第三部分则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地区代理,替百度负责各自区域内企业的推广销售。
这个代理商体系的形成有其历史渊源。百度创立于2000年,创始时,为快速搭建渠道,百度在全国各地招募了一大批广告代理商,通过这些本地公司来服务当地企业,现在业务规模较大的山东开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国技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均属此类元老级代理。换句话,百度的业务,直接造就了一批代理产业的发展。
2000年的中国互联网正处于探索发展时期,百度也不例外,对于推广渠道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在探索中前进。事实上,百度曾通过并购等手段收回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东莞五大城市的代理权,将其改为直营的分公司,就此形成了代理体系之外的直营体系。而在其他地区,区域独家总代理的模式被保留了下来。在这个框架下,二三级分代理商,主要是一些手握销售资源或比一级代理下沉更深的公司,它们也往往不只做百度一家的搜索业务。这些公司不是百度的直接渠道,需要从上级分公司或代理商拿到后台的入口,才能进行开户和推广。
伴随这些二三级代理商的出现的是一个被误读的概念非渠道企业户(简称非企)。实际上,在百度平台上,并不存在非企这一概念,无论什么渠道开发的推广客户,都是用统一标准进行企业上线审查。所谓的非企,只是代理商们自己起的一个称号,用来指代部分二级代理商们开发出的企业客户,取非直接开发的企业客户之意。
而更重要的是,正如艾媒咨询CEO张毅所指出的那样,非企业务并不等于非法业务,它的出现源于整个搜索引擎行业的商业模式,一棒子打死过于苛刻,关键是监管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