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货运供应链新融资模式如何构建?构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创新研究
时间:2023-03-20 10:14:01 | 来源:电子商务
时间:2023-03-20 10:14:01 来源:电子商务
网络货运供应链新融资模式构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一)网络货运供应链新融资模式构建的必要性
(1)网络货运时代下的网络货运供应链金融发展趋势。网络货运倡导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四流合一;在过程控制方面,要求通过网络货运监测平台,实现对运输全过程的实时管理,保证运输服务的真实性、资源整合的有效性;在风险控制方面,强调创新使用合适的保险种类,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以及保证资金流动的安全性。
并强调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优化传统物流的新业态,利用产业数据获得更多商业增值延展机会。由此可知,网络货运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是:在保证信息对称和明确供应链中各参与方责任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相关数据凭证进行融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和做好过程控制,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2)网络货运时代下传统供应链融资模式的不适用性。供应链金融是运用供应链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为供应链链条上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这种服务穿插在供应链之中,也是贸易带动下的金融与物流服务。根据供应链的不同场景,供应链金融融资业务衍生出不同的四种模式:
以应收账款转让(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为代表的应收类融资;以订单融资、渠道经销商融资、保兑仓融资等为代表的预付类融资;以动产质押融资、仓单质押融资等为代表的存货类融资;以大数据为背景的数据质押融资等[3]。
传统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虽然解决了很多融资问题,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融资风险较高。由于供应链容易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牛鞭效应”而存在大量风险,再加上受到不同融资模式下质押物管理风险、担保风险、融资企业信用风险等影响,银行很难准确有效界定供应链金融风险水平,致使银行负担着较大的风险。
二是融资流程缺乏时效性。银行授信的审批流程繁琐,再加上大多环节是人工操作,造成等待时间过长。
三是融资责任方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融资过程中各参与方的信息更新滞后,难以及时、系统了解授信额度、剩余额度变化等信息。
四是缺乏过程信息的可视化。融资完成后,各方履约情况难以可视化,发生意外后企业和银行难以及时进行止损补救以及责任归咎。
上述问题大多与网络货运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新趋势相违背,可见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于网络货运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构建适合网络货运供应链金融新融资模式就显得很必要。
(二)网络货运供应链新融资模式构建的可行性
实行网络货运供应链融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银行对网络货运供应链具有很高的信任度,可低风险地为其提供合理的授信额度。核心是解决网络货运供应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先要营造一个透明可靠的融资生态系统。
(1)构建信息对称的网络货运供应链融资环境的可行性。为改变网络货运供应链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和保证融资信息凭证的真实有效,本文引入区块链。融入区块链后,根据区块链的分布式结构去中心化的特质,可打破网络货运供应链中“信息中心化场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难题;
按照供应链中各业务交易记录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分布式存储数据区块,以链式结构将区块之间有效连接,可降低网络货运供应链成员企业间的衔接风险;利用区块链哈希函数加密的方式产生“瀑布效应”可保障网络货运供应链数据的难以被篡改性,增强成员间的信任机制。基于区块链形成的以网络货运企业主导的协同供应链各节点参与方的信息对称模型如下:
MIF=fp(S,NFO,NFMP,C,AC,B,IC,IOT,BC)+
其中,MIT代表产品信息追溯,P代表托运产品,S代表卖家,NFO代表网络货运企业,NFMP代表网络货运监测平台,C代表买家,AC代表实际承运人,B代表银行,IC代表保险公司,IOT代表物联网技术,BC代表区块链技术,fp代表产品信息追溯函数。
MAC=Fp(S,NFO,NFMP,C,AC,B,IC,IOT,BC,O)
其中,MAC代表产品信息防伪与追责,O代表其他因素, FP代表产品信息防伪与追责函数,其他符号含义同上。
在上述模型中,fP为FP的充分条件。
产品信息的可追溯为产品防伪追责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产品沿着网络货运供应链各个节点追溯过程中,通过把客户端产品信息不断与卖家产品原始相关数据信息以及网络货运监测平台监测到的各责任方程序数据、业务数据做对比。
当产品出现异常情况时,可以清楚发现是哪一个环节出了意外,以便追究责任方的责任并及时作出调整,实现网络货运流通中转的可视化。在融资过程中,可保证银行随时查询资金走向、额度剩余等数据,实现融资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把控。
(2)凭证链驱动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可行性。凭证链是指网络货运企业按其业务流程发生的先后顺序,把所涉及的合同凭证、单据凭证、保险凭证、发票等依次连接起来的链条式凭证集合。它包含了同一个业务在网络货运供应链从托运方托运、实际承运人承运到资金结算结束等一系列流程里的所有凭证。
在传统的网络货运供应链中,凭证链的获取难度大、可信度得不到保证、工作量大、人工耗时长、信息的及时性得不到保障。再加上融资审批周期长、纸质材料多、流程复杂等原因,使得各种凭证数据的价值得不到凸显和运用。
但区块链营造了信息对称的供应链融资环境,方便了网络货运监测平台对供应链业务流转过程中的数据凭证、合同单证等数据的实时采集与监测,从而形成有效的凭证链,使得在信息可信度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获取凭证链的工作量小、审核周期短且时间成本低。这些条件为构建凭证链驱动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做好了铺垫。
网络货运供应链新融资模式构建(一)第一阶段:构建基于区块链的网络货运供应链融资模式
(1)基于区块链的网络货运融资环境框架。
根据网络货运供应链各节点参与的业务流程,基于区块链可以搭建以产品信息追溯和责任追责体系为核心的网络货运融资环境(见图1)。
如图1所示,基于区块链的网络货融资环境框架框架主要分为三层:应用层主要是网络货运模式下进行货物托承运业务;物联网数据层主要是通过仓储管理系统(SCM)、物流运输管理系统(TMS)、二维码技术、射频识别终端等技术及设备采集数据组成物联网。
这些技术和设备可以实现对货物从卖方仓储出库、实际承运人运输、买家验收入库等一系列流程的信息实时的进行采集与数据凭证记录,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区块链数据层则接收来自应用层的第一手交易数据和来自物联网数据层采集记录的一系列数据凭证,并及时、客观、完整的将这些数据凭证传输到区块链数据层的信息区块中。
主要包括合同信息区块、保险购买区块、订单信息区块;业务办理流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监测数据信息等。这些原始数据由获得区块记账权的矿工写入区块链,并经过区块链中节点的验证成为不可篡改、可追溯的产品信息区块链。网络货运供应链各参与方可同步查看业务开展中每个阶段的物流、商流、信息流以及资金流等,保证了信息的对称性。
同时,卖家托运方的原始产品信息也会存储在托运产品信息区块数据存储系统,在网络货运经营模式下这些信息逐渐与物联网监测到的流转到供应链各节点的产品信息相对比融合,形成闭环回路系统。在闭环回路系统下,可以直观看出网络货运供应链中各参与方以及对应环节服务水平的高低。
同时,当产品或者融资的资金运用出现问题,可以查询信息差异和追溯相关程序数据,直观看出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方便进行追责和迅速做出流程调整。这种闭环回路实现了物流、商流、信息流以及资金流的合一,满足了银行对网络货运供应链业务流通过程以及融资运用过程的信息共享与监督核验的需求。
(2)以网络货运企业为主体的凭证链驱动的供应链融资模式构建。
基于区块链构建了良好的网络货运融资环境,实现了供应链中各种信息的对称,极大降低了网络货运供应链的风险。这种环境下交易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得到保证,其价值更加凸显。
以这些交易数据和各种单证构成的凭证连为基础,构建以网络货运企业为主体的凭证链驱动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发掘这些数据的价值,又更具科学性。如图2所示,该模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
①授信审批:银行验证来自网络货运监测平台(政府监管)的关于网络货运企业的三重数据(历史承运业务相关数据凭证链、本次承运涉及到的合同凭证与运单数据以及网络货运监测平台的监测报告等),验证通过后,银行为网络货运企业进行额度授信;网络货运企业根据自身以及合作的其他实际承运人(第三方物流企业、社会车辆团队等)的需要,分配授信额度并签订相关文件。
②任务下单:网络货运企业取得授信后,组织实际承运人进行承运。实际承运所用时间就是应付账款账期。
③实际承运人提前申请应收账款:司机、运输团队等实际承运人在即将完成运输任务时或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向银行提出应收账款申请。
④应付账款账期到期:银行收到应收账款申请后根据规定进行结算,并将款项付给实际承运人。如果实际承运人是网络货运企业本身或者社会的司机,其直接为司机结算劳务费;如果实际承运人是第三方企业的司机,第三方企业先向网络货运企业申请额度资金为司机进行劳务费结算,再与网络货运企业结算相关费用。
⑤资金还款:在规定期限内,实际承运人和网络货运企业还清银行债务。基于区块链的网络货融资环境框架和融资模式,可构建组合模型,如图3所示。
第一步,网络货运企业基于区块链,结合当下技术娴熟的SCM系统和TMS系统等技术,保证产品中转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及时有效地传输到区块链中并保存在信息区块。
通过区块链的分布式结构,保证网络货运供应链各参与方能及时有效共享信息,实现“四流合一”,解决网络货运供应链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构造安全稳定、银行信任的网络货运融资环境。在进行融资时,严格按照程序申请额度。
第二步,网络货运监测平台随时监测各参与方的资历证明、合同签单、业务流程等,保证凭证完整性、及时性和各参与方业务办理程序的完整性、合法性。在融资时,真实完整地为银行提供网络货运企业数据。
第三步,银行基于区块链系统,验证网络货运监测平台提供的数据,合理的评估,并为网络货运企业提供合理的授信额度;做好各阶段的资金流动监控,包括监督网络货运企业对实际承运人的额度分配,应收应付款期限划分科学性、合理性等,保证网络货运企业按合同依法合规合理运用资金;为网络货运企业做好相关的资金结算,把控金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二)第二阶段:建立多渠道联合融资平台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中明确指出,可以在编制合同时专门增订保理合同,为供应链的保理融资提供了更好的制度和法律条件。因此,可以基于第一阶段良好的融资环境,由政府相关部门或者网络货运行业牵头搭建融资保理平台,吸引更多的商业银行、投资人、基金以及保理公司等参与(见图4),进一步扩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各方闲置资金。
同时,网络货运企业与固定银行建立融资代理合作伙伴关系。当每次融资代理银行收到融资申请,并查验通过后,会向融资保理平台发出询价信息,然后各投资人、商业银行等依次报价,最后代理银行采纳最低报价投资人的资金,并依法把资金给网络货运企业。这样网络货运供应链中“融资贵”问题就能得到有效解决。
(三)第三阶段:引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DC/EP)网络货运企业承担的一般都是大宗货物运输,货物价值高、信贷资金量大;又因为可能涉及到跨境流转、多式联运等多种复杂运用场景,所以在进行融资时有必要按照国家规定保证资金安全,防止洗钱问题的发生。为此,第三阶段应引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见图5),利用其不可伪造和可控匿名性的特征,有效防止洗钱和金融犯罪。
为了确保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量不脱离真实市场需求,需要考虑具体的场景。将第二阶段里涉及到资金的参与方所使用、融入的资金数量纳入数字货币的发行依据;并根据业务需求做好数字货币发行规模的测算、投放、回收等工作,这样既能使实体经济和数字货币有效结合,使数字货币有了更充分的运用场景,又能基于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数字货币的不可伪造和可控匿名性特征,解决其内在的反洗钱及相关犯罪问题。
结论为解决网络货运供应链中实际承运人的融资难题,本文在分析总结网络货运供应链金融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为视角,基于区块链分三个阶段构建了网络货运供应链的新融资模式。结果表明运用该模式后,实际承运人取得了更多的融资支持,基本满足了全年的运营周转,被长期困扰的融资难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该模式具有以下的优越性:
(1)凭证链驱动的网络货运供应链融资模式是对供应链中有效数据凭证价值的进一步发掘和使用,是一种新型的大数据运用方式之一。
(2)多渠道参与的融资保理模式能进一步解决“融资贵”的难题。
(3)引进数字货币后的融资模式能够保障资金安全,解决反洗钱及相关犯罪问题,推动网络货的可持续发展。